【部门文字解读】《哈尔滨市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2022年9月26日,市政府印发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哈政办规〔2022〕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政策背景和依据
2019年2月,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塑营商环境新环境的意见》(黑发〔2019〕4号)提出,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制改革,推行建设用地区域综合评估制度、新批工业用地“标准地”和“承诺即开工”制度。2020年4月,《黑龙江省2020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再次提出,重点推进区域评估、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等改革任务。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促进我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努力营造创新愉快、创业愉快、创造愉快的发展环境,为哈尔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实施方案》的研判和起草过程
积极贯彻《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提升工程建设服务保障能力与水平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哈尔滨市实际,深入调研,充分学习和借鉴外省经验,广泛听取各单位和企业的意见,形成了《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征求了各区政府、综合保税区、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地震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住建局等单位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5月18日,《实施方案》呈报市政府专题会讨论研究。此后,按照市政府专题会及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相关要求,再次征求了各区政府、综合保税区、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单位意见,征求了省自然资源厅意见,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征求了文件管理范围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征询意见采集点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并经市司法局法律审核。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要求,缩短我市工业项目落地时间,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在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尔滨综合保税区、黑龙江道里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香坊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双城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阿城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呼兰经济开发区、哈尔滨临空经济区、南岗高科技产业园区、道外寒地产业园起步区10个区域范围内建立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体系,激发各园区发展新动力,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创新升级。
五、《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六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的指导思想。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实现“承诺即开工”,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达效。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及标准地概念。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要求,缩短我市工业项目落地时间,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体系。
第三部分,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系统化改革;二是坚持市场化配置;三是坚持全过程监管。
第四部分,实施范围。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尔滨综合保税区、黑龙江道里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香坊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双城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阿城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呼兰经济开发区、哈尔滨临空经济区、南岗高科技产业园区、道外寒地产业园起步区,共计10个园区。
第五部分,主要工作。一是开展区域评估工作;二是建立控制指标体系;三是优化“标准地”配置方式;四是明确出让履约要求;五是加强项目事中监管;六是落实达产达效复核工作;七是强化信用管理措施。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哈尔滨市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各园区管委会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让后实施情况监管等。三是加大宣传力度。
六、《实施方案》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本《实施方案》由哈尔滨市资源规划局解读。
联系电话:0451—86772653。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实施方案》
(备注:青蛙工业云平台目标是帮助黑龙江工业企业、哈尔滨工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严把数字转型方案的质量关,结合 哈尔滨数字化车间政策 数字孪生技术 哈尔滨软件定制 哈尔滨星级上云 哈尔滨标识解析方案 以及哈尔滨智能制造等相关的产业政策,为龙江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开辟一条新出路,提供一个快速有效的提产增量的解决方案,助力黑龙江老工业振兴,哈尔滨工厂转型。)